个人所得税咨询

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刚看到这段话是免税费的,那为什么取暖费,降温费,节日补助要交税呢?

2019-08-11 23:0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主要包括:
    1、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承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继承人的不同要缴纳其他税费,例如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而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有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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