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信息作为别的公司的纳税人,如果那个公司没有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话,会承担什么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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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包含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以下11项所得:⑴工资、薪金所得;⑵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⑶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⑷劳务报酬所得;⑸稿酬所得;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⑻财产租赁所得;⑼财产转让所得;⑽偶然所得;⑾其他所得。
个人自行申报时需要报准确数字,不能报大概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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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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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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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