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咨询

受害人可以提供公司的工资证明、财务工资表、工资损失证明等,但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只能根据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出错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每月5500多个业绩奖金1000多人,综合工资约7000人。

2020-03-25 09:2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  误工费证明主要是证明误工人员在误工期间的损失减少部分,一般情况下误工证明有两个证明组成:一是,单位的误工证明,主要证明本人的工资组成和本人在误工期间单位扣发费用(也说是本人误工期间减少的费用);二是,由单位出具的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包括扣税部分),以此来证明,在事故发生日前本人工资核发情况,再与前一个证明相对应,就说明本人在误工期间有误工损失。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时间限制吗  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根据他的伤情以及医生的病例来衡量需要休息的时间,比如事故造成他某个部位骨折,那么会根据他每个阶段的X光片来判断他的恢复情况,如果骨折已经愈合,那么即使他再休息,保险公司也不会支付以后的误工费等费用了。  
    三、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扣数。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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