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2018-04-26 1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在事后反悔,一般是很难被推翻的。有的夫妻为了快速离婚,而忽视了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协议条款,草率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事后觉得自己吃亏想要反悔推翻,并要求重新签订。能否重新签订分两种情况:

  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

  离婚协议书或者财产分割协议书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书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办理了离婚登记的

  1、 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慎重,仔细阅读离婚协议书的各项条款以及自己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考虑离婚协议书是否对自己合理合法,也可以咨询相关法律知识,避免离婚协议书在签订后自己后悔、推翻或者被推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