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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2018-04-13 19: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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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离婚的文件。离婚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都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但是,很多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就反悔,或者不愿意执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从而发生争议。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是否可以反悔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签了离婚协议书,未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因协议离婚的存在而存在的,在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如果离婚的事实并未形成,那么附条件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未生效。因此,只要未经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反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登记离婚,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已经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反悔就没那么容易,必须出现法定的事由才允许当事人反悔。

  签了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需要从是否已经登记离婚具体分析。若没有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没有生效,自然无所谓反不反悔;若已经登记离婚,对于财产分割等内容也可以反悔,但是是否得偿所愿就要看证据及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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