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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2018-09-27 15: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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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好处多多,但同样容易留下隐患。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因离婚协议不规范,导致协议双方发生纠纷,甚至诉至法院,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夫妻协议离婚,某种程度上还是想要好聚好散,但是最后因为一纸协议闹至法院得不偿失,所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尽量规范完整。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不可以拘泥于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和格式。

  现成的文书范本肯定不能解决具体的问题,每对夫妻都必须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而如果遇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必须用他们的格式,则双方可以另外再签订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双方的财产分割、债务的分担、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行使等内容,条款的制定原则就是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越好;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二、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第三人利益。

  1、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的条款对债权人无效,最终还是要共同承担,当然,这个条款对婚姻双方是有效的,约定不承担共同债务的一方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2、处理他人的财产,比如处理了包含父母份额的家庭共有财产,当然,家庭财产中属于婚姻当事人的份额还是可以适用约定条款的;

  3、取消一方抚养子女的义务的约定,将来可能因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而被法院判决无效,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约定而免除;

  4、在欺诈、胁迫条件下签署的协议可被撤销,如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产赠与给对方与婚外第三人生育的孩子的情况等;

  三、对房产的分割约定。

  如果有贷款,要和贷款银行先沟通,看是否可以变更贷款合同,变更的手续如何办理,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对方的配合义务以及不配合的违约责任。

  婚姻双方约定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子女的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一般不得变更或撤销;

  约定户口迁出的条款很难强制执行,建议约定不依约迁出应支付补偿款等内容,或许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离婚后房产过户按照规定是无需缴纳契税的。

  四、银行存款的处理

  银行存款如果只是笼统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对隐瞒存款一方有利,因为即使将来发现对方有隐匿银行存款,你也很难再主张分割,因此,银行存款应明确存款银行、金额、存于谁名下,这样将来如果发现还有没有处理的银行存款,自发现之后两年内还可以再要求分割。

  五、公司股权的分割

  如果约定公司股权持有者支付另一方补偿款,操作相对简单;如果要分割股权,则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得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股票的处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股票的约定也应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情况,以免发生纠纷时造成维权困难。

  七、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约定

  对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方式、期限约定要明确详细,对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也尽量约定的可操作性,如果只是笼统约定“一方有权探视”之类,在探视权遇到阻碍时将更难维权。

  八、多份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之前产生的多份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但以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为准,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的,其他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离婚之后又签署新的补充协议的,以新的约定为准。

  九、没有办理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通常以办理离婚手续为生效条件,没有办理离婚,没有取得离婚证,法院不会将离婚协议作为判决依据,顶多作个参考。

  如果您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绝对不仅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那么简单。可以说,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千辛万苦讨价还价的结果,都直接体现在了这份小小的离婚协议书中,甚至有些法院还将诉讼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所以对写离婚协议不加重视的话,只会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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