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幸福是靠两个人的努力,不管是其中一方还是双方没有把婚姻当做一辈子需要守护的去呵护,很有可能两个人关系在半路就会选择结束。因此选择离婚也就是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那么离婚协议书公证的证明材料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
2、已经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尚未离婚的提供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协议中所涉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注意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4、注意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应当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5、注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财产物品处理而引起的双方法律行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自领取《离婚证》的前后进行,公证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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