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咨询

我儿子在学校的时候,他的同学们开了个玩笑,在楼梯后面挠痒痒。然后我跑了左边的路线。前面的同学把他拉了回来,这导致我儿子差点摔倒了,不小心他没摔倒,他摔了一半的牙齿,现在其他的父母让我的家人承担所有的责任和医疗费用,大约5000元。我们应该由谁来负主要责任?

2020-04-26 22:0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责任在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赔偿
    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被确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
    ②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破产解散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③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原属与发包、出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到承包承租单位工作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出租单位承担;已与承包、承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责任由承包、承租单位承担;以自然人名义承包承租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人承担,其所雇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出租单位承担。
    ④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由派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从业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外出自谋职业的,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发生工伤所在单位承担。
    ⑤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发现工伤,被确认属于在原单位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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