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咨询

你好,我是四口之家,家住农村,单亲家庭,我跟儿子是非农户口,两女儿是农村户口,村里有了新门牌号需换户口本,把我们全家的换成了家庭户口,当时我不知道,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给驳回,说是家庭户口不能申请,找到派出所户籍科无法证明我是非农业,我感到很无助,请你帮我想想办法。

2019-07-20 19:4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准备以下条件: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
    1.2万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  经济适用房购买指南  购买人群:持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相应证件。  购买程序:
    1、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消费者,持相关证件到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购房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大连市安居办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房者持审批单到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购房。  
    2、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目前只有锦绣和泡崖小区)购房的,购房者持《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批单》和购房合同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发证中心等办证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无审批单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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