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咨询

我怎样才能知道房产证是否已经挂失补办?

2019-12-13 19:06: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 一、国有土地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二、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