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咨询

商店转让,收到的人怀孕了,现在不想接,付了定金,现在要求退还定金,能退款吗?

2020-02-07 21: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处理。即:
    1、如果你能说服房东,征得他的同意,那么转租合同就是有效的,应按转租合同履行
    2、如果房东坚决不同意你转租,那么由于你对租赁物没有转租权,故转租合同无效,如果对方明知或应当知道你是承租人且未征得房东同意而与你签订转租合同,那么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损失各自承担);否则你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 二手商铺买卖,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按照3%缴纳;
    二、增值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
    5.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发票金额一现在出售价格发票金额)×税率20%;
    四、土地税:(一般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
    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
    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五、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手续费:10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不动产权证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买方承担);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

    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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