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咨询

律师好!请问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找各种理由不缴租金,多次催缴仍不执行,已延期两个多月,我能否停止履行合同,强行关门换锁,室内乙方物品怎么处置?谢谢!

2019-07-21 20:5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1、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房子是谁的就和谁签订租房合同,中介公司只是第三方,也就是见证方,以后出了事也可以找中介公司。但是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正规的中介公司。

    2、如果房东委托中介代签的,可以和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到时候所签订的合同以你和中介的合同为准。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再签,不要急,要细致。

    3、 租房,不管租那里的房子什么样的房子,一定要跟房东本人签署合同。房东的意思就是房子的主人。租金也要给房东本人。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出租人(公司)是否有对房屋出租的权利以及出租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房屋的房产证等房屋基本信息,证实房屋的合法性

    三、租赁期限,以及房租的数额和给付的方式;

    四、是否允许转租;
    第五,如果装修,在合同解除后,专修的费用如何补偿;

    六、房屋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七、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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