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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强奸罪的依据是什么

2018-05-1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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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强奸罪是最常见的罪名之一,但是同时对于认定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因为无论是从强奸罪发生的环境还是限定的当事人角度,对于强奸罪的认定都比较困难。认定强奸罪的依据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认定强奸罪的依据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依据需要结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只要符合该要件,既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真实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

  该罪名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贞操权,即按照妇女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强奸罪客观说那个必须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是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利用妇女无知趁机奸淫。本罪成立须违背妇女的意愿,违背妇女的意愿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

  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但是在共同犯罪下,妇女可能成为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指犯罪分子与妇女进行性行为,如果仅仅是对妇女进行搂抱、抚摸等猥亵行为,不应认定为强奸。

  综上所述,认定强奸罪需要符合以上四个构成要件,依据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来认定。

  奸淫幼女,认定强奸罪的依据

  奸淫幼女属于强奸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与前述普通强奸(强奸妇女)存在区别。符合下列特征的,属于奸淫幼女:

  (1)客观上表现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不满14周岁的为幼女,这是刑法规定的统一标准。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即以强奸论处。

  (2)奸淫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奸淫幼女的结果是损害幼女的身心健康等等。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者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女方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奸淫幼女的情形。但如果发生性行为时,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如女方故意虚报年龄,且其发育状况明显超过十四周岁以上的),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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