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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交易税费卖方交

2018-05-15 15: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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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各项税费名目众多,有时候经常会把卖方和买方应缴纳的税费弄混淆,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不含税交易额的5%。增值税是平移了以前的营业税征收政策和税率。以前的政策还会区分面积,最新政策不再以面积区分,而只看房产证是否满2年。

  增值税缴纳规定:

  (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增值税;

  (2)、未满两年的住宅,全额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不含税成交价×5%。

  注意:购买时间是否满2年是看产权证书或契税票所载日期是否满两年。

  二、手房交易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征收方式:一种是定率征收:在纳税人不能提供有效原始购房票据的情况下,采取核定征收,按照房产交易总额的1%征收;还有一种征收方式是:所得额的20%,也就是说两次交易差额的20%,(售房价—购房成本—合理费用)×20%。

  2、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并且产权证书取得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都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手房交易卖方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全免

  二手住宅交易过程中还涉及到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对个人转让住宅的,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四、手房交易卖方城建税及附加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附征的。标准为: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7%=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五、二手房交易卖方缴纳的其他费用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可以事先了解好相关法律,准备好相关材料,了解好当地政策信息,以便于二手房交易时更加快速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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