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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2018-09-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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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我们职工不可或缺的一种福利。但是还是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吗?不缴存违法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条、第2条、第3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等规定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并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缴存比例、缴存方法等。同时,从第24条至30条,规定了职工可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办理程序等。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第2条:“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作财政预算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关于职工提前退休内部退休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第2条:“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批准职工内部退休,但不符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条件时,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除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继续缴存。其中单位应资助的部分,单位不得借故停发。缴存公积金的计提基数以内部退休后重新核定的工资为准,直至符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条件时,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用人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不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可以申请仲裁,也不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所以法院不受理。只能通过投诉等途径解决。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缴存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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