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扣几分咨询

你好。我的孩子在社区拐角处倒车时还不到18岁。他撞上了从社区出来的电动自行车。骑自行车的是丈夫和妻子。当时,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撞上了骑在后面的阿姨,摔断了她的右脚!我想问,载人的电动汽车有责任吗?

2020-02-18 18:5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未满十八周岁驾驶非机动车把人撞了,如果满了16岁,看情节轻重是否构成交通肇事,不够成交通肇事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的。如果本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由其法定监护人来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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