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辞职报告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吗

2018-10-09 16: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辞职报告不批,员工直接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很多公司都会发生此类情形。那么,如果辞职报告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吗?公司会扣除工资吗?这些问题或许都曾困扰着你,找法网小编为你解答以上问题。

  一、辞职报告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条规定是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规定了解除合同的程序。因此,如果辞职报告领导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并且公司不能以辞职报告未批为由,拖欠员工工资。如果因此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报告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吗

  二、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1、辞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法定权利

  辞职是员工的自由,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法定权利,员工充分享有辞职自主权。无论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还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是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还是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了二十年的员工,不论员工的性别、年龄、种族等,只要员工想辞职,随时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找任何借口。

  2、需提前向单位提出辞职报

  辞职报告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的,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在非试用期提出的,则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3、员工辞职是通知单位而不是“申请”

  员工辞职,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这是很多公司领导存在的误区。通知和申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含义,其区别在于,前者是“我告知你我不想干了,与你同不同意无关,无论你同不同意批不批准我都要走,谁也别想拦住我”,后者是“我向你申请离职,需要经过你同意我才能走,你若不同意我就走不了。”

  所以,凡是员工辞职的,只要按规定履行了辞职报告义务,期满后,除双方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留下员工继续工作。

  4、员工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是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在收到员工辞职报告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交接其工作,并在员工离职前交接完毕,因单位原因导致工作未能交接的,不影响员工辞职的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辞职报告不批,30天之后可以走吗的介绍。小编提醒: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放员工走,在收到员工辞职报告后,故意以领导不同意、出差在外签不了字等“理由”拖着员工不让走,如果员工强行离开,则以旷工、扣发工资等手段相威胁;有些则确实是一时间招不到合适人员接替其岗位;甚至还有些用人单位耍赖,明明收到了辞职报告,员工离职日快到了,改口说从没收到过该员工的辞职报告,如果员工强行离职,则以扣发工资等相威胁。以上行为公司可能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官司。

      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辞职报告的相关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

       老员工辞职报告范本

      ◆ 2018年最新的辞职补偿标准

      ◆ 辞职信标准格式2018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