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咨询

请问职工养老保险由职工本人自己交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14 10:3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不是正常离职养老保险是可以自己续交的,劳动者可以等找到工作以后,要求新的公司为其缴纳社保,也可以以自由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者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
    8.5%
    三、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三)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四)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五)已有《某某市劳动保障卡》或《某某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申办《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四、参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 社保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需要员工和单位共同缴纳,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应该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费用不需要员工承担。员工受伤之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特殊工种的是55周岁,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依法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妥善保存养老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记录,每年至少公示、打印一次个人账户对账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记录个人查询和对账情况,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
    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有异议时,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提出更正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异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实和更正。
      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维护参保职工权利的一项措施,它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另外,由于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与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可以避免和有效解决职工退休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个人账户记录问题发生纠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人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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