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咨询

在3月11日晚,被害人与当事人的老丈人发生矛盾,老丈人有精神问题,然后他妹妹看到了,就与被害人争吵,过后他妹妹打电话通知他侄女婿,十多分钟过后他侄女婿和侄女一起驾车到被害人厂头,不分清红皂白下车问老板是谁,就冲上去与被害人打了起来,当事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刀给被害人刺了过去。被害人倒地失血性休克死亡,内外动脉断裂,事后当事人没有跑。现在刑警队订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我的诉求就是,有没有可能订为故意杀人罪

刑事辩护
2019-04-19 09:0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故意杀人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也可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主要是看犯罪的情节。
  •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每一个案件都有特殊情况,可能有自首、立功等各种量刑情节,犯罪嫌疑人还有可能是未成年人,犯罪也可能未遂,不能一概而论。
    这些都有可能减轻处罚,有期徒刑最低是六个月,所以不排除故意杀人判六个月的可能性,所以按情节来确定是否可以假释。
  • 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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