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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2018-05-0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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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今日,很多员工甚至是HR分不清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仅仅是两个字的区别,但是其性质却大大不同。那么,它们脸主管和究竟有什么区别,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环节分离,形成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

  劳务派遣特点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工不招人”。鉴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 :

  一、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

  二、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三、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劳务外包,也叫业务外包等,它是用人单位整合其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一种管理模式。劳务外包特点

  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劳动合同”之实,用工单位无需承担用工责任,而由外包单位承担用工管理责任。 鉴别劳务外包关系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

  二、外包单位负责管理劳动者;

  三、由外包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可以看出: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项目外包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是民事关系,适用《合同法》。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并监督指挥其完成工作任务;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对服务人员无直接管理权限,服务人员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实际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侵害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际用工单位均可能需要承担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在劳务外包关系中,由于发包方和服务人员无劳动合同关系也无实际的劳务用工关系,因此发包方不承担任何劳动争议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人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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