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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细表

2019-09-10 15: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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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的交通事故我们都要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懂得一些赔偿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细表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赔偿如何举证?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细表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细表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有期限,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赔偿如何举证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细表、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赔偿如何举证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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