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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来支付

2019-09-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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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不管是什么原因打官司,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是有的时候这个费用是原告出有的时候是被告出。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来支付?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来支付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来支付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二、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如何确定

  1、受害人及亲属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认定。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

  2、机动车损害赔偿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动车损害赔偿特殊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1)租(借)用关系。由于租用人或借用人与车主之间并不存在执行职务的关系,因此依据规定,应由租用人或借用人作为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无力赔偿,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

  (2)受雇关系。在受雇驾驶员执行职务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在非执行职务场合,由受雇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在其无力赔偿时,由雇主承担垫付责任。

  (3)盗用他人机动车的。盗用他人所有的机动车,肇致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应为盗用者本人,而不能由车主承担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的。在买卖车辆中,常有将车辆交付买受人所有后,但并未履行法定的车辆过户手续,以致车辆买卖无效。

  4、第三人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过错责任是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显然承认第三人责任。

  5、好意同乘者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同乘者即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者利用他人车辆免费运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的“无偿”、“免费”均属于无报酬的情况。

  三、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本

  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本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进行仿写:第一部分就是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即原被告的姓名、电话号码、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第二部分就是诉讼请求,即原告通过诉讼希望等到法院那些方面的帮助,这也是审理的依据,这一方面可以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以及原告进行维权的费用;第三部分就是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要详细写明交通事故的发展经过,要写明原告请求的赔偿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最后就是原告进行签字盖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来支付、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本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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