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我的车被高速追尾,交通事故判定书下来,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了损失,但是车修好后,责任人保险公司替责任人赔偿了,但是迟到了3个月,责任人和保险公司没有处理这个问题,多次打电话也解决不了。

2020-06-02 11:3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车险的理赔支付垫付,是交强险的理赔项目。根据交强险的条款和条例的规定,可以向第三者受害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垫付)抢救费时,需提供:交警出具的支(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伤员的疾病证明书、抢救费用清单。
    还要驾驶证和行驶证。
    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收到上述资料后,会按交强险“无责”的情形支付,最高只能支(垫)付1000元的抢救费。所以为了能让保险公司尽早的多支(垫)付抢救费,应要求交警在“支(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中特别注明,肇事机动车是否负有责任。
    (事故处理早期,交警不会明确写负什么责任的,但写清楚“负有一定的责任”或“负有次要以上的责任”等字样是可以的)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按照交强险“有责任”的情形,最高支付10000元的抢救费。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