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咨询

税务登记号与营业执照号相同吗?

公司税务
2019-11-24 13:0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办法中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 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在税收上的区别: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依法核发的经营凭证,是企业、个人取得经营资格的政府证明文件。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
    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后者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核发该种执照。税法没有针对这两种营业执照区别管理的规定。
      企业设立分公司,总、分公司在同一县(市)的,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分公司应在其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76号)规定,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但还没去税务登记的会怎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锐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的,那么在税务机关发现你漏报之日起3日内进行改正,并且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罚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企业逾期还不进行补报改正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2.《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