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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办了个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到如今一直不去申请国税和地税,如今办会如何?要罚是多少?

公司税务
2020-01-19 21:5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按上述要求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而不论盈利或亏损。
    由于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仅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还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财务报表和需要备案的资料等,所以目前地税机关未开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
    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申报时,可在六安市地方税务局外网下载中心下载或到主管地税机关拷取电子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然后携电子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连同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度申报。
  •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管辖区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办理方法如下:
    1、需要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物权法》第77条规定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⑤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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