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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2018-09-11 17: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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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的百分比越来越高,这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关。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这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采取了补签的策略。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惑。

  一、需要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情况下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用人单位在补签劳动合同之后,符合一定情形,还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不仅要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同时并不能免除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义务。

  续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在违规操作后的一种补救措施,但是不要以为只要补签了了劳动合同,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了。在出现了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后,即使补签了,也免不了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用人单位在出现劳动合同管理漏洞后,要及时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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