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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2019-02-28 1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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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在签订时,不同人会签订不同的期限,还有的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一个用人单位上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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