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我上班未满一个月,急辞工,公司要扣我半个月工资,能告吗?

2019-04-24 11:4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 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后才能离职;
      
    3、如果劳动者急辞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单位无权扣发工资,但如果急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则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劳动者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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