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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2020-09-25 16: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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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用工形式也趋于多元化,很多企业在短期需要员工进行工作时,往往会招聘临时工,但是,很多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因而在工作时临时工可能会产生工伤,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一、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当然属于工伤。需要做工伤认定,伤情稳定之后,当事人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以享有相关待遇和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二、发生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争议怎么办

  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如果工伤者对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结果不服,应当在接到认定或鉴定的15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为最终结论。

  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如果厂方拒不支付工伤者应有的待遇,可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为最终结论。

  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如果厂方拒不支付工伤者应有的待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必须注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在工伤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的60天内进行,即在你发现你拿不到你该拿到的那些待遇起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临时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需要做工伤认定,伤情稳定之后,当事人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以享有相关待遇和补偿。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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