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但是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为了各自能够更好的生活不得不以离婚的方式结束这场婚姻生活。但是离婚不只是夫妻两个人的事,还有孩子也是重要考虑的因素。特别在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心智也未成熟的时候,那么在哺乳期离婚,孩子会怎么判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依据《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于母亲的可能性大一点。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不判给女方的情况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三、哺乳期能离婚可以离婚吗
在哺乳期,一般不准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四、哺乳期离婚女方一般可以要求什么
1、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2、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