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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

2020-08-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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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是必须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违背的是会面临无效的。那么,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呢?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身份继承的案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

  可以直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当股东身份不能继承时,需要考虑发生继承事实时,需要对待继承的股权如何处理,需要在公司章程作出事先约定,可以作为减资处理,也可以作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处理。其中,最为关键的约定内容是如何设计股权作价规则。

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身份继承的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

  被告:A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系由10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张某为A公司股东,占股20%.2015年6月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修改公司章程的事宜,并将公司章程修改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只享有”股东权利“中的(1)按照出资比例分区红利;(2)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人继承其股东权益的,不得享有除上述权利之外的其他权益,继承人可以出席股东会,但必须同意股东会做出的任何决议。股东会议上,张某反对该股东会决议,但该决议最终获得通过,并按股东会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北京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律师分析:

  公司章程是调整一个公司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备性文件,它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章程的自治性是相对的,它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基于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法律允许公司利用公司章程来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办法,但是该规定仅限于继承资格上,一旦取得继承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则不能再利用公司章程任意限制股东的股东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可以直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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