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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生育保险怎么办

2018-05-11 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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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为了给女性劳动工作者在怀孕生小孩的期间,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但是一般的生育保险都是由单位给劳动者购买的,但也有些单位并没有落实这一政策,那么劳动者该怎么办呢?下面由找法网为大家解答。

  一、单位不给交生育保险有何办法

  社保主要包含了五大险种,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如果不办理说明已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请他们帮助维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生育保险费,如果单位不缴生育保险,单位所有职工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所在单位参照当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

  二、劳动者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单位如果不给劳动者交生育保险的费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一部分,同样的劳动者也可以同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给其交社保的情况下,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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