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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18-05-30 09: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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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区别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区别还很大,大家一定要分清楚;这对于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很大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两个词,但有不少人认为它俩是一样的。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以下“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主体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五、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适用争议解决方式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很多,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的不同引起的。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合同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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