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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应该写谁的名字

2019-05-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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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确权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确认登记。近些年,国家开始对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但在宅基地确权登记署名时犯难了,政府工作人又没告知该填谁的名字。那么,宅基地确权应该写谁的名字呢?随意写一个家庭成员会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惑。

  一、宅基地确权应该写谁的名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户”在性质上是一个集体概念而不是个人概念,也就是说宅基地确权对象是“户”里面的任何一个人。确权登记书上按原则来说应该登记户主的姓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严格规定写户主的,有的地方确权时家庭成员谁在场就登记谁的,无论确权证书上登记谁的名字都不用担心,那个人只是代表集体成员而已,宅基地使用权是所有家庭成员共享共同拥有的而不是属于某个个体。

  二、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仍是农村集体用地

  很多人认为农村宅基地确权后房子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了,确权后农民也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确权后的宅基地宅基地在性质上依然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它不是“一户”或者“个人”的私有财产,只是给土地的使用者一个合法证明。

  宅基地确权应该写谁的名字?其实,只要是自个的家庭成员,都可以。我国宅基地确权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无论确权证书上登记谁的名字都不用担心,那个人只是代表家庭集体成员而已,宅基地使用权是所有家庭成员共享共同拥有的而不是属于某个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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