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流转在《物权法》中有所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这些法律规范中都有所涉及宅基地的流转。但,宅基地流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相信有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宅基地流转的意思
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指的是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人。
二、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
按照目前颁布的《物权法》,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尚不允许城市居民或村庄以外的其他居民购买村庄的农民住房,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还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但地方政府的一些做法正在突破政策限制。比如最近有媒体披露,广东省决策机构正在酝酿一项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交易的政策。
三、宅基地流转的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流转指的是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按照一定的售价转让给本村集体居民或经济组织,不能转让给城镇居民。宅基地流转基本上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只有在个别的地方,对宅基地的政策有所松动,正准备出台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的政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