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下面由找法网同大家详细说下。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打架的过程是否包含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
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一般来说打架的过程中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暂停中止了,另外一方继续攻击,那么就有了不法侵害的存在了,另一方就可以对其实施防卫了。正当防卫只要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用承担责任,但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