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慢慢了解并接受遗嘱,不再认为遗嘱是不吉利的事情,反而会决定遗嘱会解决很多争议的问题。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遗嘱进行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公证处?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有遗嘱公证的房产怎么过户?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如事先已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向公证员证实确实是本人的签名盖章。
立遗嘱人生前改变主意,撤销遗嘱或对原遗嘱进行修改补充的,另立新遗嘱进,立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某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
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只需要公正处的公证人员2人以上在场,开具公证文件,表示遗嘱是真实合法自愿的,是老人意思的真实表示即可。
1、正常情况: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遗嘱受益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公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不过公正处的公证人员需要两人以上在场。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