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能够和睦就是最好的事情,尤其是不要因为钱财问题争吵,所以说如果有一份有效遗嘱能够避免这些问题。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自书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需要见证人、不需要公证也有效力。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
2、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3、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
4、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
5、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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