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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考验期

2019-02-25 10: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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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刑法中,除了死刑之后最严重就是无期徒刑。通俗的来说,就是一辈子到死就只能在监狱过完一生不出意外的话。当然现在我国对于刑罚中,对于在监狱表现优异,有诚心悔改的无期徒刑罪犯会有假释的机会。那么关于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考验期?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考验期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考验期

  二、无期徒刑罪犯申请假释的程序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三、假释的考核期考察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

  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综上所述,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规定的假释考验期限不同。其中被判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但如果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则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无期徒刑罪犯假释的考验期、无期徒刑罪犯申请假释的程序以及假释的考核期考察的内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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