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2019-03-11 1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假释对于罪犯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提前出狱,获得暂时的自由。那么,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假释与减刑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二、假释与减刑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首先,假释是针对于被判监禁的犯罪行为人,但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被判10年以上的行为人不得假释。其次犯罪行为人在受监禁过程中必须表现良好,有明显的悔罪行为的才能有假释的机会。最后,处罚监禁的时间较长,且在监禁过程中表现良好,有明显悔罪行为的可以获得假释机会。这里需明确一点,根据《刑法》规定对累犯和情节严重的暴力型犯罪行为人即便减刑也不得假释。

  而减刑的适用条件相对来说会广义一些。减刑按照法律规定分为“应当减刑”和“可以减刑”两种,首先减刑的目标人必须满足有应当减刑或可以减刑的有效条件;而后按照司法解释来看,无论什么罪状只要具备了减刑条件的都可以享有减刑机会,包括重罪,大罪。“可以减刑”简单来看就是犯罪行为人在执行处罚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诚意和行为或者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现都可以视作减刑的条件,只是减刑程度的大小而已;“应当减刑”即犯罪行为人确实有减刑的情节存在,例如在发生犯罪行为时有制止或者终止行为、属于过失行为、在调查审判时有立功行为等都属于该范畴。如果犯罪行为人存在减刑条件可以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和减刑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通过审查即可获得减刑,不过减刑是有限度条件的,法律规定减刑之后也必须达到最低处罚刑期。

  三、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

  (一) 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 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