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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刑还有政治权利吗

2019-09-0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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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可能会出现剥夺政治权利这几个字,其中被判无期徒刑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会出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无期徒刑减刑后政治权利是否恢复,是如何计算的?下面就请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期徒刑减刑还有政治权利吗

  一、无期徒刑减刑还有政治权利吗

  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可以了解到,无期徒刑减刑一般是减为有期徒刑,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平台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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