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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威胁和强奸!如果没有证据

刑事辩护
2019-12-28 19:3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同居期间导致强奸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多是处男女朋友,后发生矛盾造成的,同居一般定义为非婚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一方就没有义务为另一方提供性服务,所以就容易构成刑事犯罪。
    2、强奸罪是刑事犯罪,一旦被公安采取刑事拘留,请及时委托律师
    3、《刑法》第236条规定能够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犯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奸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只要存在强奸事实,只需要报警,像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侦查固定证据。  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明知幼女未满14周岁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幼女阴道内的精斑,就是最好的证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 强奸案证据,应当符合证据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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