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咨询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出去喝酒,在路上追尾的车的晚上,车主报案了。 那时,我的朋友一喝醉就做了血液检查。 我不允许开喝酒的车。 第二天早上,朋友让我承认。 我去承认了。 还有警察? 总觉得是我开的车,其实是朋友开的车,现在后悔了,可能还剩15天。 我现在可以后悔吗?会有什么结果?

2020-04-27 11: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吃荔枝会导致“酒驾”,甚至“醉驾”的原因:
    根据交警醉驾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荔枝的含糖量很高,在一定的存放条件下,会发酵产生乙醇,导致人食用后口腔内乙醇含量陡然升高。不仅是荔枝,其他含糖量高的水果也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梨子,在相对密闭缺氧的环境下,比如说塑料袋里保存一段时间,也会产生乙醇。但只要稍等一会,随着呼吸作用以及乙醇的挥发,乙醇含量很快就会下降。
    三、吃荔枝被测出酒驾的对策:
    1、吃完一些食物后之所以会测出酒驾,主要原因是食物残渣在口腔内残留,通过漱口的方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口腔残留食物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2、如果漱口不行,可以等待5-10分钟后再次检测,这时口腔内的酒精已经基本消除。此外,血液检测结果将是最终判定是否酒驾的标准。
    四、容易被酒驾的食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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