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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能和其他假一起休吗

2018-05-2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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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产假能否和其他假一起休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产假可以跟其他假一起休吗

  一般来说,产假可以跟其他假一起休。不过最好向人力资源部了解清楚当地的产假政策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还包括你能够申请的与产假一起休的本年度其他假期(如探亲假、年假等),以确定你生产后可以休假的确切天数,并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以便他们可以在接到你休假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你的产假多少天,并为你办理相关手续。

  二、产假与年假冲突吗

  产假与年假不冲突,休了产假,年假依然有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第四条第一款已经讲得很明确了,不能享受当年年假的条件是: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产假并不在其中,产假也不是病假,产假时享受的待遇与病假也完全不同。产假与年假二者没有冲突,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不影响女职工在产假回来后,在适当的时候继续休年假。

  当然单位有权决定的是:员工休年假的时间不能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员工请假的时间如果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单位可以不批准休假,直到有了合适的时间。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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