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有哪些

2019-04-18 18: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而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法律依据和范围限制的。那么,行政复议的依据和范围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对信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

  (七)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

  (八)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九)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十)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十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的具体内容,通过了解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行政复议,节约宝贵的时间。若您有其它问题,欢迎登入找法网官方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