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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拘留不服可以起诉吗

2018-05-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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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里,如果一个人破坏了治安管理,可能就会面临行政拘留。不过有些人被行政拘留后,可能他是不服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对行政拘留不服可以起诉吗

  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破坏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行政拘留的决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的,不受此限。目前,关于拘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消防法》、《戒严法》、《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后者是公安机关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但有重大区别。行政拘留权属于行政权的范围,因而行政拘留为《行政诉讼法》所规定,遵循行政程序,期限为1日以上 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方进行制裁。而刑事拘留权是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因此刑事拘留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按司法程序进行。一般应于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危害。

  行政拘留也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程序的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也不同于扣留措施,海关法规定的扣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出48小时。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刑事拘留不服可以诉讼吗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是对破坏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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