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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骗者不是自己愿的,传销是非法拘禁吗?是抢劫吗?

刑事辩护
2019-04-18 08:5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传销属于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传销是违法行为,组织领导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建议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嫌疑人刑事责任。
    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至于能要回来多少,要由法官综合全案来判断,建议委托律师详细咨询。
    需要的证据材料主要就是互相的经济往来凭证,如果有可能,可以对其平时的会以、培训等内容录音录像,都是有利的证据。
  • 非法拘禁后被刑事拘留的,是否会被定罪判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还要由司法进一步审查,最后由法院审判决定。
      
    2、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并不定都会被判刑,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问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
    “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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