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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2018-05-3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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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事故,致使第三人人身和财产遭受到损害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或第三人支付赔偿金的一个险种。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也是有范围的,不可能无限大;它也有其免责事项。那么,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二。

  一、被保险人和其允许的驾驶人。

  1、被保险人所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驾驶人。譬如近亲属,雇佣关系的司机等。

  2、该驾驶人必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驾驶的车辆和驾驶证的车型相符合。

  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害的时候,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的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同意,私自开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二、第三人,也称为受害人,字面意思就是在车辆行进中,受到伤害的而非本人一方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是第二方,除了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之外的,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一方叫第三方。如果被保险人和驾驶人遭受伤害,不在第三人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三、意外事故,大致有两种

  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的,行为人不能预见会发生交通事故。

  1、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发生的事故都叫道路交通事故。

  2、非道路交通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等发生的意外事故。

  四、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失,人身伤亡这个就更容易理解了,就不一一解释了。

  五、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险合同的规定是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等所载的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针对与被保险车辆有关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不过还得注意一点,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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