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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2019-07-05 15: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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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爱的两个人在结婚之后因为生活的棱角失去感情,没有了感情的婚姻关系,继续生活下去也是不开心的,因此为了之后人生,会有选择离婚重新的生活的。当然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免不了的。那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夫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约定的夫妻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方式可以是夫妻双方直接签署协议,可由律师进行见证,也可到公证处公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以及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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