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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强行判离的条件

2019-08-19 16: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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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没有所有的感情都是一成不变的。在婚姻中如果双方没有很好经营,都好好的珍惜对方,给到双方就是分开。在离婚中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强行判离的条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起诉离婚强行判离的条件

  1、重婚或者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起诉离婚强行判离的条件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法院判离需要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8、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0、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三、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做出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 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强行判离的条件、法院判离需要的证据以及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做出判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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